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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工)委: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性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员活力和朝气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发展党员的质量、结构及工作重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就制订我市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作用突出”党员队伍,为重振乐平雄风、实现率先崛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党(工)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经过集体研究,召开党(工)委会确定。要坚持下管一级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认真做好对年度计划的审定,并根据科学设岗需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指导性规划、意见;基层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成熟程度,提出计划发展数;党(工)委在综合基层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突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在大学生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要紧密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突出“四个”重点,切实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一是突出在高中以上文化、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二是突出从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外出务工能人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双带”能力偏弱的问题;三是突出从非党村组干部、后备干部、退伍军人和农村妇女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村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和农村党员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四是突出在重点管理行政村和多年未发展党员的自然村中发展党员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少数行政村和自然村多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三、要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各党(工)委在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把握好年度新发展党员的结构比例,围绕实现“四个标准”,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即有“双带”能力的要达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8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当文化程度的要达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0%,35岁以下的青年要达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0%,女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要不低于25%。
各党(工)委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好《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统计表》等附表,并于2010年1月29日前,将所有表格和《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形式报送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9-6567609,电子信箱:zzyb609@163.com。
附:1、《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统计表》
2、《发展工人、农民、高知识群体、学生、私营企业主党员情况统计表》
3、《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
4、《外出务工人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中共乐平市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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