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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按照省、景德镇市委和《中共乐平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市委研究,向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单位派出指导检查组。
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向所负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当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发现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督促解决和纠正;及时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并同所负责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交换意见。
市委指导检查组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检查组的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精神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督查指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团结协作,严格要求,坚持原则,认真把关。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掌握情况、发现典型,及时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各指导检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市委指导检查组的工作,主动接受市委指导检查组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创出特色,取得实效。
附:市委指导检查组名单和派驻单位。
中共乐平市委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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