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具有规范性、系统性、实效性、严肃性,我们要坚决打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击提拔干部、买官卖官、拉选票等不正之风,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6月18日下午,乐平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报告会在乐平宾馆三楼会议室举行。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王贵生授课。乐平市委书记张良华主持报告会并讲话。乐平市领导廖云东、史建华、吴长寿、孙艳峰、罗建国、汪志明、王习民等出席报告会。景德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晓勇莅临指导。乐平市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聆听了报告会。
王贵生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背景,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意义的基本认识,四项监督制度重要内容的学习和提示以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贯彻的推动和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做了精彩的解读。与会者认真聆听,并不时做笔记。当报告结束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就如何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张良华指出,举行这次报告会是贯彻落实省委、景德镇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暨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家既是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者,也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责任重大。张良华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把握实质,带头学习掌握四项监督制度。要把学习宣传四项制度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基本内容,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问题。近年来,乐平市委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采取了一些列有效的措施,主要是树立了“五先”用人导向,严格遵循了“五先”民主程序,实行了乡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逆向测评制度,坚持了讨论和任免乡科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票决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上坚持“三个不让吃亏、三个慎用”的做法,对乡科级党政正职实行差额推荐,在推进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中,成功开展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2009年在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中,乐平位列99个县(市、区)第七位。二要认真履职,稳步推进,带头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要按规矩办事,不触高压线,要民主决策,不搞个人数了算,要狠抓落实,不留空白点。三要严于律己,光明磊落,自觉接受监督。要正确认识监督、真心欢迎监督,要有实实在在的监督举措。
会上,与会人员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有关知识的现场测试。(记者张根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