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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
近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部分乡镇、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内涝,防汛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动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防汛工作中创先争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发挥各基层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夺取防汛工作的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任务落实、保障有力。要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在防汛工作中创先争优,组织党员群众进行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及时进行排涝,将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千方百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岗位,多做贡献,积极投身防汛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防汛第一线,靠前指挥,带领群众防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通过组织“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岗”,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防汛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增强信心,夺取防汛工作的胜利。
三、要做好在防汛工作中考察党员干部工作,在关键时刻识别干部,检验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各级党组织要深入防汛一线,对党员干部跟踪考察,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形成相关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作为评先晋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防汛中表现不佳、责任心不强的要严肃批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查处。
四、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领群众防汛的先进事迹。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组织人员深入防汛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总结防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创先争优,带领群众振奋精神,团结一心,顽强拼搏,为确保我市安全渡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乐平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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